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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浪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

发布时间:2022-08-22 16:46:14浏览次数:454 信息来源:庄浪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字体: [ ] [ ] [ ]

为了推进庄浪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、规范化,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工作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》《甘肃省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》和市委、县委有关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目的任务

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,是坚定理想信念、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手段,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、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,是加强班子成员思想建设的重要制度,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、提高监督执纪间责能力的重要途径。

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,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,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,以掌握和应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知行合一、学以致用,坚持问题导向、注重实效,坚持依规管理、从严治学。

二、参加范围

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县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,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,县纪委常委、监委委员等班子成员组成。根据需要,可吸收其它办(室)主任、各乡镇、县直相关部门纪(工)委书记、纪检组长参加。

三、学习内容

1.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。

2.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,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,国家法律法规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3.党的历史、中国历史、世界历史、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,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等方面知识。

4.学习党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、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。

5.中央、中央纪委、国家监委、省委、省纪委监委、市委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。

四、学习形式

1.集体学习研讨。采取重点发言、集体研讨、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,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。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己学、自己讲为主,适当组织专题讲座、专家辅导、观看电教片。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集体学习。如有重要内容需要学习传达,可随时安排,需要进行研讨交流的,应事先确定主题并提前通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具做好准备。

2.积械开展自学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按照学习任务安排的内容、结合分管业务和本人实际,明确学习重点,研读必要书目,认真开晨自学。

3深入调查研究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,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扎实开晨调查研究,深化理论学习,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,适时开展学习交流。

4.拓展学习渠道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中央。

省、市、县举办的各类讲堂和理论报告会,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学习,丰富学习内容,提升学习效果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期间,一般不安排其他活动,不得无故缺席。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应履行请假手续,请假时需向集体学习主持人说明事由,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。

办公室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。负责安排学习时间、地点、会场席次;负责制定学习计划,衔接确定学习内容,通知并落实参会人员,印发学习材料,做好学习记录、学习考勒,建立学习档案,按要求上报年度学习总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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