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平凉纪检监察网】庄浪:用好“第一种形态” 做实做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
“我确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今后一定努力加强学习,提高个人修养,严格要求自己……”日前,庄浪县某镇政府一名因履职不力的干部在接受约谈时作出深刻检讨。
今年以来,庄浪县纪委监委坚持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的原则,把谈话提醒、批评教育等方式做为践行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的有力抓手,科学把握“防、治、惩”的关系,将思想教育、政策感化和纪法威慑结合起来,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,做到问题早提醒、早预防、早处理,防止“小问题”变成“大问题”,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。
此外,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挺纪在前,立足监督职责,对提拔重用或职级晋升的党员干部,通过开展任前廉政考试、发送廉政提醒短信、公众号推送廉洁文化内容等方式,常态化为党员干部敲警钟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照镜子正衣冠,时刻紧绷纪法弦。同时,坚持问题导向,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“四风”问题,坚持运用节前提醒、节中暗访、节后反馈机制,持续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,严防“节日病”。
今年以来,县纪委监委共运用“四种形态”处置366人次,其中运用“第一种形态”处置238人次,占“四种形态”处理总人次的65%。
“下一步,我们将持续科学运用好‘第一种形态’,及时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,将监督抓在日常、落在实处,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,让出现苗头性错误的党员干部在‘红脸出汗’中治未病、防大病,不断激发干部担当作为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。”庄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。(供稿 万晶晶)